天黑了。
刘一夫洗漱以毕,他点了一盏豆儿灯,开始数钱。
刘一夫此次来罗京,一共带了三十贯钱。其中有二十八贯钱存入了四海钱庄。
他身上只有两贯钱。
这两贯钱,先支了二百钱,又在路上吃喝了一百余钱,到了罗京,租房花了一贯一,这一个月生活又花了一百多,现在,再怎么数也只有三五百钱了。
虽然他仍然有二十八贯的汇票。
可是这笔钱既然存入了钱柜,就会少一个寸头。一贯钱汇票,取出来的,就只有八百钱,这一下子,两百钱就没有了。
二十八贯钱的汇票,皆是如此。
更不要说他到目前为止都是在吃老本,老本虽有,却总有吃喝抹尽的时候。
可不取汇票,那手中的几百钱又能坚持几个月呢?
他还想看是不是能买尸油呢,到时又是一笔支出,生活艰难啊。
他忍不住心动。
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。
他连最基本的武功都不会。
能干什么?
偏门——不是那么好捞的。
厢房里。
锦天坐在木地板上。
他摸了摸腰间。
四个字袭上心头。
哪四个字?
囊中羞涩。
一句话就是没钱。
也不能说是没钱,而是没有太多钱,身上只有二三百钱,这是他离开军营时发的一贯钱遣散费花下的剩余。
他思之起来觉得自己过往花钱是不是太过于大手大脚了。
可此时再要后悔也是来不及了。
接着他又想到了那老板娘说的话。
自己父亲的确是个烂人。
远谈不上好人。
他当年的确是盗墓起家,在此之后是走在悬丝边上,命如累卵。先不说女尸妖可能杀他,他独行上路也是有可能会遇到危险死掉的。
记得父亲说过,是那道士的遗物颇有灵性,这才保了他一条命到了春霞观。
此后他又遇到了锦氏。
这锦氏私奔是做了些准备的。
他身边这口新月宝刀就是母亲从家中带出来的宝贝。虽说不是什么神兵利器,但也比普通上品刀剑强上许多,可以称为极品。
若非神物自晦,他一直藏锋,说不得就要被人夺走。
他能在军中熬下来多有倚仗此刀。
再加上锦氏虽为女子,却武功高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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